汉滨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实施一案一建议、一约谈、一警示、一台账、一会议、一问效“六个一”以案促改工作法,以高质量以案促改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制发一份建议书,强化以案促改约束性。为精准提出建议,围绕“哪些方面可以提出建议、由谁提出建议、向谁提出建议、提出什么建议、谁去跟踪督办”,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规范使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的工作指引》,聚焦涉案人员的理想信念、工作作风、宗旨意识和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深入剖析案发的主观、客观因素,寻找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一岗双责”方面的短板,查找制度性弊端和管理性漏洞,有针对性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排查隐患、落实措施堵塞漏洞,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约谈一次班子成员,提高以案促改主动性。为促进案发单位提高对以案促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工作实效,在建议书下发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区纪委监委联系的班子成员对案发单位班子、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集体约谈,重点强调“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监管责任,督促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任务销号清零。针对兴安医院网络舆情案,2021年11月,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区医保局班子成员进行约谈,要求其重视以案促改工作,加强理论学习、干部管理教育、监督执法管理,抓好全区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增强以案促改震慑性。为使案发单位党员干部牢记前车之鉴,从“身边人、身边事”深刻汲取教训,要求案发单位组织召开本单位本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违纪违法事实,传达学习以案促改工作要求,重点岗位负责人在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对照检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2021年大河镇党委充分利用镇村干部会议和村“两委”换届、镇党代会、人代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本地区违纪党员所在党支部召开“一案一改”警示教育4次,分层分类组织观看《警钟》《镜鉴》系列警示教育片,受教育400余人次。
建立一本整改台账,注重以案促改完整性。为确保整改经得起检验,要求案发单位党组织针对建议内容,分层分类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实行台账管理,根据时间节点,对具体问题立行立改,对阶段性任务按节点推进,对长期性任务建章立制。同时,紧盯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对整改情况有计划、分层级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纠偏校正,提升整改质量。2021年,市自然资源局汉滨分局在早阳镇九里村“12.3”网络舆情以案促改工作中,全面开展旧宅腾退问题排查整改,梳理形成6起有关旧宅腾退信访问题,已督促相关镇(街道)化解4起,2起已做信访回复。
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突出以案促改针对性。为积极主动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求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召开典型案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聚焦违纪违法案例暴露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2021年10月,汉滨区卫健局党委召开安康兴安医院网络负面舆情专题民主生活会,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到会监督。会上,卫健局党委查摆出思想认识、服务意识、履职尽责、干部作风等4方面8个问题,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建立一套问效机制,推动以案促改实效性。为解决建议书“一发了之”“报来即结”,跟踪督办“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到位等问题,要求案件承办部门严格遵循“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对整改全程监督,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整改建议、整改不彻底、落实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改后再次出现问题的一律实行“一案三查”。2021年初,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因全区教育系统交通违法易发多发问题向汉滨区教体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出台《汉滨区教体局机关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试行)》《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行为“十严禁”(试行)》《汉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行为“十不准”》。2021年,汉滨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因交通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同比下降78%,收到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