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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监委面向全省党员干部集中开展“党规党纪伴我行”主题征文活动。汉滨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区纪委三次全会安排部署的重要举措,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开展作品征集活动,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规矩,大力弘扬“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气,为“清廉汉滨”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全区各级党员、干部
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条理清晰,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时代性;
2.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字数在3000字以内;
3.弘扬优良文风,真实原创,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4.主办方享有应征文章刊载和印刷出版权。
活动安排
(一)广泛征集阶段(3月--6月)。全区纪委监委机关面向本区域党员、干部广泛开展作品征集;区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面向本单位、本系统广泛开展作品征集(其中驻区财政局、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分别做好区管企业、区直学校的作品征集)。
(二)作品遴选阶段(7月)。征集作品经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择优遴选后层报省纪委监委宣传部,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将联合省纪委监委融媒体中心(《党风与廉政》杂志社)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作品10篇、二等奖作品20篇、三等奖作品30篇、优秀奖作品若干名、优秀组织奖10名,适时向社会公布,并为获奖作品颁发证书。
(三)作品刊载阶段(8月)。优秀作品将结集印发,并在秦风网和“陕西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刊载。
作品报送
(一)报送数量。各镇(街道)纪(工)委、各派驻(出)机构负责本镇(街道)、本系统、本单位作品征集、报送工作;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经审核把关后,向区纪委监委宣传部投稿。
(二)报送要求。务必严把政治关、业务关,确保遴选出思想性、政治性、务实性强的优秀作品。
(三)报送方式。5月26日前,将作品汇总报送至邮箱:137216190@qq.com。邮件主题为:征文活动+报送单位。并在征文内注明作者单位、职务、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