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汉滨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新部署新要求,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精准画像,强化内部监督管理
“根据信息比对,在座的同志有的车辆信息、房产信息发生变化,但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信息登记表》上却没有填报的记录......”
2021年7月中旬,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康城对几名存在苗头性问题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谈话记录和核实情况也同步更新到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台账资料中。
针对今年换届,各镇(办)纪检干部人员变动较大的情况,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建立完善183份统一制式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信息登记表》填报工作。对20份廉政档案进行抽查,对发现有错报、漏报问题的干部予以及时纠正,并由分管领导开展集体谈话。
这是区纪委监委贯彻中、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工作,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的一个缩影。
为做到紧盯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个人情况,区纪委监委还将干部的三龄一历、婚姻状况、房产信息、车辆信息、经商办企业情况、持有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及其出国境等内容纳入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信息登记表》中,并定期抽查,为纪检监察干部“描画像”“晒家底”。
报备报告,一体推进“三不”
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问题报告报备及责任追究制度,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一项有力抓手。
2021年,汉滨区纪委监委通过强化三项举措,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将报告报备内容、程序等内容纳入全员培训范围,做到人人尽知。利用展板、网络、报纸等媒体同步开展宣传,不断提升知晓率,减少来自系统内外的打听、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行为,积极营造不敢、不愿、不想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报备机制,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报告报备规定,积极督促分(协)管室、部、组及时向干部监督室报送报备情况表,各相关室部组负责人严格把关,抓住关键环节、紧盯重点岗位,细化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做好日常提醒教育和专项报告工作,不断在自我净化上下功夫;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持续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应当报告未及时报告,或不如实报告的情况,按情节轻重依规依纪给予责任追究。
廉政回复,杜绝干部带病提拔
“该同志因受到诫勉谈话还在影响期内,建议暂缓提拔。”这是今年区纪委监委对某镇时任纪委书记进行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
一年来,汉滨区纪委监委严明纪律,在纪检监察干部的职务提升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做实防止“带病提拔”的关键环节。一是严把线索排查关,加强与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准确把握干部廉政状况,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利用来电、来信、来访、网络“四位一体”的监督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反映拟提拔考察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党规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二是严把廉政审查关。对拟提拔考察人选,除按规定对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被查处记录或与其他违纪违法案件有牵连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外,还对其是否存在违反“十个严禁”、“十七个不得”等其他违纪违法情况进行核实。三是严把审查意见关。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敢于说“病”言“患”,做到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廉政鉴定材料,充分发挥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作用。2021年,汉滨区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回复153人次,其中,对 1名纪检监察干部提出暂缓提拔意见。
案件回访,问题导向规范用权
“这个案件线索反映的问题具备初核的条件,为什么转为信访处置?”
“老周,因你不在家,我们给你打电话,是想了解一下纪检监察干部在调查核实涉及你的相关问题线索时,有没有执纪不规范的问题?”
“曹主任,我们这次来,是想了解一下,咱们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有没有违反《纪检监察干部遵规守纪告知书》规定的‘十七个不得’的情况?”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纪检监察干部在案件办理中是否公正廉洁,涉案当事人及人民群众往往有更直观的感受。2021年,汉滨区纪委监委把案件回访工作做为监督的重要途径,专门出台制度,明确对纪检监察干部处置问题线索和案件查办情况是否存在有损纪检干部形象的问题进行监督回访。
通过采取实地上门访、问卷调查以及电话访等方式,重点就纪检监察干部在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刁难群众、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违规收受礼金、是否存在跑风漏气、是否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不公正不廉洁等情形进行调查访问。发现苗头及时提醒、有偏差及时纠偏、有反映及时处置,倒逼纪检干部规范用权,正确履行职责。2021年,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0件,其中,初核了结4件4人,谈话函询了结5件5人,直接了结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