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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汉滨区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公告
时间:2020-09-21 14:47   来源: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巡察办   点击: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从2020年9月中旬开始,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实施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依据巡察方案要求,具体受理以下六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围绕政治担当,重点巡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工作机制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情况是否坚决有力,是否存在重视不够等问题;党政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重点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齐抓共管责任情况;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巡视巡察、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围绕宣传发动,重点巡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是否常态化,宣传形式是否单一,“赵健案”以案促改取得成效情况;是否存在“上热下冷”,基层群众关注度、参与度和热情度不高等问题。

  三、围绕行业治理,重点巡察开展专项治理情况,是否开展了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排查整治,是否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动态监管等日常执法措施;针对“三书一函”,是否开展了“一案一整治”,是否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等情况;是否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行业清源”。

  四、围绕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重点巡察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是否放纵、包庇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指使黑恶势力利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对利益相关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参与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参与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等问题。

  五、围绕建章立制,重点巡察是否建立健全落实重大政治责任机制、依法严惩机制、深挖彻查机制、铲除土壤长效机制、群众满意评价机制;是否建立健全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滚动排查整治、重点人群排查管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

  六、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巡察在打击黑恶势力上整治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黑恶势力问题疏于监管、对下属充当“保护伞”问题失察失责;在扫黑除恶过程中出现的工作推诿应付、落实不力、线索排查主动性不高,进展慢、失职失责、脱离群众等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广电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举报电话:177729750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hbxcez202002@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巡察办

                             202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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