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12日, 中纪委网站曝光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五里坨医院原院长白玟因收受医疗回扣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典型案例。在案例中,白玟不仅严重触犯了党纪和国法,而且走上了犯罪道路。新《纪律处分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必须对其学深悟透,不辱使命。
一是准确把握党员涉嫌犯罪与犯罪。在我国,罪犯、犯罪、涉嫌犯罪和犯罪嫌疑人是四个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法学概念。罪刑法定原则强调,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任何人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都不得确定有罪。在这里,我们主要理清两种情况。第一是党员涉嫌犯罪,也就是法院还没有进行审判。按照《处分条例》要求,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不但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而且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同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第二是党员已经被法院定罪量刑。按照《处分条例》规定,有以下几种形式。(1)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党员被单处罚金,都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2)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或者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都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4)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党纪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5)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二是准确把握党员触犯刑法和其他法律。违纪不一定违法,违法也不一定犯罪,但是违法必定违纪,犯罪一定是严重违法,更是严重违反党纪。《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在这里,我们主要掌握以下两种情况。第一是触犯刑法,但是不涉嫌犯罪。按照《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按照法学理论,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以及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刑法是指刑法典,比如我国的《刑法》。我国《刑法》规定,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第二是触犯刑法以外的法律。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法律体系。按照《处分条例》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三是准确把握几种特殊情况。在纪律审查的过程中,警惕以下情况。一是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处分条例》要求,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之后,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二是党员受到党纪以外处分的。按照《处分条例》规定,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三是应当终止党代表资格的。按照《处分条例》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四是拘役和拘留的差异。拘役是对犯罪的刑事处罚。拘留,又称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五是罚款与罚金的区别。罚款是行政处罚,而罚金是刑罚处罚。
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员违法犯罪,党纪国法难容。作为纪检干部,我们更应该准确把握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极少数”的纪律处分规定,敢于担当,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