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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典型案例
时间:2020-08-11 17:30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破坏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关家镇关家社区党员王省业违规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2020年5月27日20时许,王省业未执行关家镇秸秆禁烧有关要求,在关家社区14组十天高速公路桥下其本人地里焚烧秸秆,造成大气污染。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2020年6月,王省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流水镇中心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杜山清在秸秆禁烧工作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5月7日,流水镇印发《流水镇2020年农作物秸秆焚烧工作实施方案》,中心社区党总支副书记杜山清未按文件要求采取具体工作措施,对秸秆焚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群众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愚公片区群众唐某友、唐某根、单某成、唐某现、唐某柱等村民露天烧毁油菜杆造成环境污染。对此,杜山清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杜山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流水镇学坊垭社区党员李成英违规焚烧秸秆造成环境污染的问题。2020年5月,李成英两次露天集中焚烧秸秆,并引发周围其他农户不同程度焚烧油菜秸秆,使得库迁路沿线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6月,李成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县河镇姚河村党支部书记陈贵仁采挖砂石料导致河堤损毁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陈贵仁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县河镇姚河村河段禁采区采挖砂石料。2019年11月,陈贵仁受到水利部门的行政处罚。2020年6月,陈贵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全力抓好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生态环保领域的失职失责、监管不严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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