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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时间:2020-09-28 17:23   来源:党风政风监督室   点击: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流水镇中心校违规招待的问题。2018年国庆节前,流水镇中心校招待其他单位餐费2000元由工作人员垫付。2018年11月,流水镇中心校在发放“励耕计划”“润雨计划”教育助学项目资金时,向8名享受对象收取2000元用于支付招待支出。对此,流水镇中心校校长黄小卫负有一定责任。黄小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黄小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大河镇伍河村党支部书记康厚武违规从村级财务中核销费用的问题。2018年2月,伍河村委会以康厚武将私家车用于办理村级公务为由,给康厚武解决1000元油钱,康厚武以领条的形式从村级财务中领取“2017年度加油费”1000元。康厚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康厚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大竹园镇正义村原党支部书记、正义村党支部副书记侯峰违规领取资金的问题。2018年6月,大竹园镇正义村在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时任正义村党支部书记侯峰为施工方协调施工环境、组织工人施工、给工人代发工资,收取施工方给予的“辛苦费”1000元。侯峰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侯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谭坝镇官子沟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成芳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金的问题。2010年7月,王成芳在家中收受李某某送的500元现金红包,作为申报“7.18”灾后重建补助的“辛苦费”,王成芳将该笔资金用于生活开支。2020年8月,王成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区党员干部要增强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干部检视自身,严格遵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持之以恒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中共汉滨区纪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监委办公室

                               2020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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