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瀛湖镇干部徐长新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12月24日,瀛湖镇与徐某宏签订瀛湖库汊拦网拆除协议,约定2020年1月15日前由徐某宏自行将库汊拦网拆除到位。截止2020年1月15日,徐某宏只拆除库汊外部围栏,内部围栏未拆除。随后,徐长新负责现场查验时未发现上述问题,便将徐某宏列入补助名单,导致徐某宏于2020年2月28日违规享受库汊围栏拆除补助资金108060元。对此,徐长新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1月,徐长新受到警告处分。
2.吉河镇福滩村监委会主任陈命勋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5月18日晚、5月24日晚,吉河镇福滩村10组村民胡某某未办理采矿许可手续,在原天龙石场开挖石渣50车。陈命勋作为福滩片区负责人,监管不力。2020年8月,陈命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紫荆镇规划村六组组长张贻荣在秸秆禁烧管控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0年5月,规划村召开会议明确由各组组长履行好各组秸秆禁烧宣传管控工作责任。2020年5月26日12时许,六组村民蒋某在其耕种的田地里焚烧秸秆,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环境。对此,张贻荣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8月,张贻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紫荆镇坪安村党员刘天金焚烧秸秆问题。2020年9月16日16时许,刘天金在位于坪安村六组小地名为“刘家湾”的耕种地里焚烧秸秆,燃烧面积达20余平方米,产生大量烟雾污染环境。2020年,刘天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五里镇郭家湾村监委会主任尹行卫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9月,安康市福海物资交易有限公司租赁五里镇郭家湾村四组场地建立煤炭集中规范经营管理市场。尹行卫具体负责福海煤炭市场相关工作。2020年6月,省生态环境厅检查发现福海煤炭市场存在部分煤堆未进物料大棚、覆盖不规范和黑色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造成污染的问题。对此,尹行卫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2月,尹行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区河道堤防管护站干部万忠文在采砂监管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9年7月,汉滨区河道堤防管护站安排万忠文负责汉江二桥以下至旬阳界河段的采砂管理、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万忠文在工作中发现青富砂厂有4间办公用房、大量砂石料没有拆除清理完毕,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另查明,青富砂厂自2020年10月11日起连续数天运进成品砂石料,违反相关要求。对此,万忠文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12月,万忠文受到警告处分。
7.区运管所副所长廖成峰在废气治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7月,安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区政府先后发文要求尽快完成汽修行业废气治理工作。区运管所将该项工作交由廖成峰具体负责。廖成峰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治理整改工作。直至2019年8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安康市进行专项督察时,汉滨区仍未完成废气治理整改,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廖成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