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安康市汉滨区纪委、安康市汉滨区监委对吉河镇纸坊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村文书汪建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建军违反群众纪律,不按照规定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造成不良后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公款罪,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汪建军开除党籍处分,并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村文书职务,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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