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经区委研究,决定从2022年2月下旬开始,利用三个月左右时间实施2022年第一轮常规巡察工作。依据巡察方案要求,具体受理以下三个方面问题的反映:
一、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农村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等方面情况。
二、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情况,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
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应急管理局、区信访局、区红十字会、区档案史志馆、区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举报电话:1777297500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qwdyxcz8000@163.com。
区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巡察区文旅广电局、区经贸局、区科技局、区妇联。举报电话:17772975002,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351829171@qq.com。
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区住建局、区委党校、区招商服务中心、区手工业联社。举报电话:17772975003,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1244029307@qq.com。
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供销社、区工商联。举报电话:17772975004,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 ,14:00—18:00。举报电子邮箱:Xc17772975004@163.com。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涉及个人诉求等非本轮被巡察单位的信访举报,巡察组不予受理,请按规定向相关单位和部门反映。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巡察办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