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张滩镇社会事务办主任李甲玲在低保注销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22年4月,李甲玲在收到邹坡村陈某等两名低保待遇人员去世的资料后,未及时进行注销,导致两人去世后其家人仍继续领取低保资金累计2495元,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李甲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二、关家镇关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扶贫互助协会理事会会长陈大锋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9月至2022年11月期间,陈大锋在会员袁某某等5人借款到期未按期还款的情况下,仍先后8次违规审核发放互助协会资金借款,给本村互助协会的资金运行带来风险。2023年5月,陈大锋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县河镇白垭村原文书柯愈勉在养老待遇核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0月,柯愈勉在核查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生存状况时,未认真核对村民王某某的生存状况,致使王某某养老账户被错误注销,导致其四年零五个月养老金停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柯愈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