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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的通报
时间:2023-01-03 10:28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大河镇四河村党支部书记叶金弟违规为其妻申报五保资格问题。2011年1月叶金弟违规将其妻王某银申报为五保2011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王某银违规享受五保待遇共计14567.4元2022年12月,叶金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正在追缴。

二、五里镇梅花石村党支部副书记熊智力在脱贫攻坚数据清洗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4月,梅花石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数据清洗过程中,熊智力未向村委会报告其父熊某选的家庭及住房情况,导致熊某选未剔除出贫困户系统,后享受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引发群众多次信访,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熊智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紫荆镇坪安村监委会主任张忠安在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12月,坪安村二组村民李某被聘为该村公益性岗位管水员。2022年4月至6月,李某外出务工,无法履行管水员职责。张忠安违规安排该村村民王某代李某履行职责,并领取3个月管水员工资1500元。2022年12张忠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牛蹄镇凤凰村原党支部书记杨运乾在五保申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12年11月至2017年5月,时任凤凰村党支部书记杨运乾,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五保政策条件的村民张贤凤长期享受五保待遇,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12月,杨运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中原镇麻庙村文书吴彪在低保信息上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10月7日,吴彪未及时上报麻庙村低保户胡某连死亡信息。直至2022年8月11日区民政局反馈该问题后,吴彪于8月16日将胡某连死亡变更表上报至镇民政所。导致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共计向已死亡低保户胡某连发放低保金6100元。2022年12月,吴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瀛湖镇安沟村文书罗正楚在低保信息上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4日,安沟村享受低保人员张某桥、张某琴先后去世,罗正楚在得知两人死亡后未及时向镇社会事务办上报注销信息,导致张某桥、张某琴死亡之后其名下分别发放低保金3425元、2011元。2022年10月,罗正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牛蹄镇中心社区副主任陈明安在低保信息上报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1年11月13日,中心社区享受低保人员陈某宝死亡,陈明安未能及时将该信息上报镇社保站,导致陈某宝死亡后其名下仍发放低保资金2832元。2022年9月,陈明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八、早阳镇包河村副主任刘金平在互助资金管理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8年9月,经包河村互助资金协会理事、监事会议研究,向安康康绿原种植合作社借款8000元,用于魔芋种植产业发展,时任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主任刘金平作为联保成员进行担保,并对借款用途和按时偿还情况进行监督。该合作社未将资金未用于产业发展,且逾期至今未归还。刘金平作为该村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主任及借款联保担保人,负有责任。2022年10月,刘金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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