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三个年”活动要求,防范行政审批、招投标、窗口服务的廉洁风险,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台系列举措,强服务、正作风、防风险,不断提升干部作风能力建设。
加强审批领域廉洁风险防范。制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审批流程、健全审批制度、严肃审批纪律的相关通知,要求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做到“十严禁”。如“严禁擅自改变行政审批条件、未按照行政审批标准或者超越权限实施行政审批;严禁向申请人索取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申报材料以外的任何证明、承诺或情况说明等材料”在内的十禁止事项,消除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现象,切实提升审批服务水平和质量,锻造一支讲纪律、重品行、守廉洁、作表率的纪律过硬、作风过硬行政审批干部队伍。
加强招标领域廉洁风险防范。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出台“四严格”(严格开展招标方案检查,防止规避招标和超越权限招标;严格落实“两公告、两文件、一书”备案;严格落实公正、公平、公开要求;严格实行评标公开,防止围标串标)、“四落实”(落实风险防范责任制度、落实招投标领域制度规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落实廉政教育考核)“五禁止”(严禁违反政治纪律、严禁违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规定、严禁违规暗箱操作、严禁泄露招投标保密信息、严禁违反作风建设规定要求)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我区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定完善《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规范(试行)(十要十严禁)》相关内容,进一步强化窗口接待服务作风建设,要求所有窗口工作人员将“十要十严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定期开展暗访,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十要十禁止”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提升区政务服务大厅和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树立和规范政务服务窗口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