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大竹园镇槐树村党员何深东阻工问题。2018年11月25日10时许,何深东以新建垃圾处理场影响居住环境为由拦截施工铲车,在施工现场静坐阻拦施工,造成施工方单位无法正常施工,受到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何深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丽康商行负责人谢贤梅销售假冒产品问题。2018年5月16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谢贤梅经营的丽康商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出售的8瓶西凤系列白酒为假冒产品。11月8日、9日,丽康商行销售的四箱五粮液白酒,经鉴定为假冒产品。丽康商行先后受到没收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5000元、780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谢贤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梯镇青套村党员王荣厚阻工问题。2018年10月起,王荣厚等人多次阻拦中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正常施工,2018年12月20日,王荣厚受到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王荣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茨沟小学教师邓伟酒后在快餐店闹事问题。2012年6月4日下午19时许,邓伟酒后在茨沟快餐店闹事,并砸毁财物,茨沟镇派出所出警后,邓伟不听劝阻,对现场处理民警辱骂踢打,受到拘留十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1月,邓伟受到警告处分。
5、早阳镇共进卫生院使用超期医疗器械问题。2018年9月4日,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早阳镇共进卫生院检查时,发现该院检验科冷藏柜内的三盒医疗器械超过有效期,该院受到没收超期医疗器械、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早阳镇共进卫生院院长张家斌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1月,张家斌受到警告处分。
6、汉滨区火圣煤厂法人代表禹贵美生产不合格产品问题。2018年7月19日,陕西省能源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汉滨区火圣煤厂进行抽样检查,发现该厂的蜂窝煤样品灰分项目和全硫项目不合格。8月6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火圣蜂窝煤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厂正在从事蜂窝煤加工销售活动,该厂受到责令改正、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此,禹贵美负有一定责任。2019年1月,禹贵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