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安康市汉滨区纪委、安康市汉滨区监委对汉滨区新城办财政所(原财政审计所)原所长崔用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崔用瑛身为国家公职人员,背弃初心使命,党性原则缺失,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挪用公款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崔用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