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持续保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高压态势,现将近期查处的四起生态环保领域失职失责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张滩镇国土资源所所长鄢明奎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3年2月,鄢明奎在落实环保工作中,对辖区未进行有效动态监管,且辖区相关企业堆砂场砂土物料覆盖不到位,地面积尘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被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巡查暗访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鄢明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建民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周红军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2月,周红军在负责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中,对辖区拆迁施工单位有效动态监管不到位,致使拆迁工地存在大量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采取覆盖等抑尘措施的问题,被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巡查暗访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周红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三、新城街道办事处环保所所长叶小龙失职失责问题。2023年2月,叶小龙在落实环境属地监管工作中,履行职责不细致、不到位,导致辖区内焚烧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等大量烟尘排放污染环境问题,被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巡查暗访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叶小龙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大竹园镇马泥村六组组长、护渔员汪玉平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22年10月,汪玉平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脱岗,致使村民方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共计130余斤,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汪玉平受到政务警告处分。